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1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2018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先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4名,代表股份1,004,271,3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41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210,261,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726%。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872,385,7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77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8名,代表股份131,885,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07%。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608,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90%;反对3,366,1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2%;弃权9,297,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7,598,102股,反对3,366,112股,弃权9,297,145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842,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3%;反对3,13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9%;弃权9,297,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8%。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7,832,014股,反对3,132,200股,弃权9,297,145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绵阳爱贝尔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1,842,0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3%;反对3,1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弃权9,298,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97,832,014股,反对3,130,600股,弃权9,298,745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