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向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三年。公司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相关方签署融资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金一以其位于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的自有房产创意亚洲大楼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及江苏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将与上述银行及相关方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上述银行及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
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交中心”)申请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定向融资工具,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三年。公司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了江苏珠宝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将与上述相关方签署融资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事项具体内容
1、 定向融资工具名称:金一定向融资工具系列产品;
2、 发行人: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3、 发行总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4、 发行对象:符合定向融资工具风险承受能力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5、 发行方式:非公开方式定向发行
6、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 发行利率:通过承销人与定向投资者协商确定利率
8、 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9、 偿债保障机制: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定向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定向融资工具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并存入偿债保障金账户的,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万元):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1日
营业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57,826.49万元,负债总计118,344.95万元,净资产为39,481.5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60,187.71万元,利润总额5,515.43万元,净利润为4,029.8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25,696.39万元,负债总计 179,781.61万元,净资产为45,914.78万元;2017年度1-9月,营业收入为 127,275.32万元,利润总额9,638.18万元,净利润为7,233.23万元(未经审计)。
四、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担保类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 债权人:江苏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会员
4、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五、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0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39.62%,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2.6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04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金一以其位于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的自有房产创意亚洲大楼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江苏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将与上述银行及相关方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日
3、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钟葱
5、 注册资本:14913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电话卡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金银制品、工艺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图书、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公司持有江苏金一10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135,005.44万元,负债总计93,593.48万元,净资产为41,411.9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319,640.37万元,利润总额793.15万元,净利润为487.3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7年9月30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193,366.51万元,负债总计151,311.29万元,净资产为42,055.22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22,546.56万元,利润总额1,640.97万元,净利润为1,143.26万元(未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0.8亿元
(二) 抵押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抵押物: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的自有房产创意亚洲大楼
担保期限:一年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月30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0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239.62%,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8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3.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