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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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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法定代表人:蔡林;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0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廊坊荣庆资产总额4,154万元,负债总额4,154万元,净资产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十)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荣恒”)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永清荣恒;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工业园区内(榕花路14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涛;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3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1月30日,永清荣恒资产总额159,305万元,负债总额155,014万元,净资产4,291万元,营业收入29,834万元,净利润4,3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十一)霸州市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荣成”)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霸州荣成;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开发区北环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赵建涛;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04日;

注册资本:5,555.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资质证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1月30日,霸州荣成资产总额98,534万元,负债总额94,225万元,净资产4,30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872,656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0.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1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2018年1月3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中期票据情况的概述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核准后,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与承销机构根据市场询价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6、授权

鉴于公司拟通过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为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及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等相关事宜;

(6)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开发贷等为主,通过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公司将根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2018年1月3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情况的概述

1、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承销方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牵头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9、授权

鉴于公司拟通过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为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3)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办理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商协会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当前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开发贷等为主,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

公司将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4日—3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4日下午3:00至2018年3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7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8年3月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对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3月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八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8年2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