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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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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8-00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增加26,0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429%左右。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主营产品黄海皮卡销量的增长及经营业绩的提升,带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另一方面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完成所持有的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预计为48,100万元左右。

3、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亏3,800万元左右,同比减亏19%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6,00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429%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亏3,800万元左右,同比减亏19%左右。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05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产品黄海皮卡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已研发出N1S、N2和N3皮卡,形成了丰富的N系列皮卡平台,特别是新研发的黄海N3皮卡以其硬朗、宽大的美式皮卡造型受到市场持续热捧,本期皮卡车销量同比增加39.33%,皮卡产品获利能力的提升,带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于本报告期内完成所持有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00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一)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收到辽宁丹东临港产业园区港口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拨付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9,000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18日披露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62)。上述政府补助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政府补助文件,补助的类型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公司是否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沟通情况

公司就上述不确定因素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会计师将根据公司进一步取得的政府相关文件等资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判断。

(三)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认为上述不确定因素对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若丹东黄海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收到政府补助文件,且确认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上述政府补助将确认在当期损益,公司预计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在上述业绩预告的基础上增加8,700万元左右。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7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30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8-00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关于延期办理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1月12日,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2017 年2月28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和〈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0)。上述协议约定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97,895,000股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49%)转让给华泰汽车。

2018年1月29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关于延期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止本协议签署日,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确认上市公司14.49%股权转让过户不存在任何重大障碍。

二、鉴于上市公司已定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同意在上市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7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上市公司14.49%股权转让申请文件,确保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14.49%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和公告。

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华泰汽车与曙光集团未能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剩余14.49%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工作的具体原因就是为了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按期完成曙光股份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告工作,双方一致同意延期进行14.49%股份的转让过户。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8-00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延期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现更正如下:

原文:二、鉴于上市公司已定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同意在上市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7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上市公司14.49%股权转让申请文件,确保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14.49%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和公告。

现更正为:二、鉴于曙光股份已定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双方同意在曙光股份披露2017年度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7日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曙光股份14.49%股权转让申请文件,确保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14.49%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和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