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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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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年度报告内容无异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属装备制造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和战略性产业,主要产品有机床设备及相关零部件、行业工艺技术方案、工业服务等。

机床产品主要用于对金属材料的切削加工;行业解决方案主要针对行业客户提供融合智能设备、技术、管理、金融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工业服务主要面向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工业服务。

经营模式上,公司采取传统销售、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价值分享等多种方式为用户提供机床设备及生产力共享,结合行业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服务,与客户共创价值、共享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随着“中国制造2025”及供给侧改革等纲领性政策持续深化,制造企业需求转向整体解决方案及优质工业服务,催使机床行业升级,企业分化愈加明显。伴随着国家省市政府对沈阳机床“i5战略”的大力支持,沈阳机床加速推动由传统制造商向“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工业服务商”战略转型和升级。

2017年,沈机股份着力发展i5智能机床业务,聚焦行业,优化产品,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经营,为构建全新的“i5新生态”价值分享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宏观环境影响,市场竞争压力持续。同时公司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本年进行资产出售等因素导致本期销售规模下降,净利润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已根据新准则要求,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之间发生的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2017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7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公司已根据新准则要求,列报了当期财务报表,与此同时,对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按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可比会计期间的信息。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无核算方法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增合并单位两家,为新投资成立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分别持股100%,因此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将所持中捷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母公司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钟田丽授权独立董事李卓代为表决,其余6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七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二〇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5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9亿元。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二〇一八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8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赵彪先生、孙纯君先生、车欣嘉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196亿元,并且在下一年度融资总额度的议案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项目不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剂。具体融资额度分配如下:

基于上表计划,考虑到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以及企业自身发展均存在不可预见的波动因素,各主体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情况对额度做出必要的结构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授权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根据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斯租赁公司”)2018年业务发展需求,授权优尼斯租赁公司在15亿元额度范围内与有关金融机构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业务负有回购义务。本授权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七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8-0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1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赵彪先生、孙纯君先生、车欣嘉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二〇一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二〇一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追认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2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赵彪先生、孙纯君先生、车欣嘉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19日以电话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1月29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李文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二〇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二〇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二○一七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二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9亿元。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17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二〇一八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文华、栗皎、杨新伟、徐宝军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因此,监事会未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需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资质齐全、业内公认、服务一流的品牌事务所。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预计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二〇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效。综上,公司的内部控制从制度、执行、监督环节发挥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七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监事李文华、栗皎、杨新伟、徐宝军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因此,监事会未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需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追认二〇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文华、栗皎、杨新伟、徐宝军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因此,监事会未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需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8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9,355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252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形成关联交易金额为6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80万元。

1.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彪先生、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进行了回避。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释:由于截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尚不足1个月,因此尚未有已发生金额财务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数据为经审计数据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采购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优装备、优尼斯子公司等计划向沈机智能采购数控系统,预计全年交易额为86,429万元;公司优装备等子公司计划向沈机香港下属子公司采购进口功能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14,468万元;公司优尼斯、成套设备子公司计划向创慧投资下属子公司采购自动线,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10,056万元;公司营销服务事业部、优装备子公司计划向沈机集团下属分公司采购产品等,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11,46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优装备计划向研究院、菲迪亚采购系统,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分别为2,974万元、35万元;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计划向云南CY集团、盈和投资、中捷机床采购变压器、齿轮等原材料,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1,500万元、433万元。公司计划接受昆明机床、实业公司提供劳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分别为500万元、380万元。

(二)关联销售情况介绍

为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增强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优装备、成套子公司计划向创慧投资、沈机香港、进出口公司销售整机产品,预计全年交易额分别为7,580万元、5,000万元、3,940万元;公司下属钣焊、电装、铸造等配套公司计划向中捷机床、沈机集团下属分公司、盈和投资、昆明机床、云南CY销售钣金件、电器件、铸件,预计全年交易额分别为7,546万元、10,452万元、5,215万元、2,367万元、152万元。公司计划向盈和投资提供维修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60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展需要,与相应关联人平等协商后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i5智能机床推向市场以来,市场对i5智能机床的认可度逐渐提升,根据市场需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i5系统,此项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销售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向其他各关联方采购机床零部件,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维持公司主要采购链条的稳定。

公司向各关联公司销售整机及机床配件,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 2018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来确定,同时考虑相关业务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0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57.19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10,923,853.6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10月8日,公司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3月11日和201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2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前述“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涉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000,000 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 月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93,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3月27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包括上述593,000,000元在内的662,460,717.07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尚余部分利息将不用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将于近期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增发项目中,尚未完成的“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再具有可行性。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的2015-14号公告)。2015年3月27日,此项议案通过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目前,上述资金均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按变更后的用途使用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此外,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融资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于2014年已投入生产。2014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4,949.43万元;2015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787.45万元;2016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6,069.09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1,889.91万元。上述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