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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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提案1、提案2及提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计票。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在2018年1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8年1月30日下午14: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3,945,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4,603,777股的65.7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3,932,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4,603,777股的65.71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4,603,777股的0.001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4195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蒋明先生、史杰文先生、毛绍融先生、赵大为先生、莫兆洋先生、顾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蒋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55001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996750股。蒋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选举史杰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8726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69250股。史杰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3选举毛绍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毛绍融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4选举赵大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4296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250股。赵大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5选举莫兆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4296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250股。莫兆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6选举顾昶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4296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6250股。顾昶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郭斌先生、刘菁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程惠芳女士、郭斌先生、刘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程惠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程惠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2 选举郭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郭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3 选举刘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刘菁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3、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赛君先生、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建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1选举周赛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周赛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选举李立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339323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28950股。李立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453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453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453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黄建红同志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黄建红同志将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1月30日

附件: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建红,女,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1999年参加工作。1999.08~2003.0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中心从事软件开发,2003.01~2008.08,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空分设计院从事自动化控制设计工作,2008.08~2013.10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 2013.10至今,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主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委主任。黄建红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建红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建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