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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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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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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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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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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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6月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8.30%、43.11%和3.44%,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大主要得益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积累,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52,320.57万元、67,968.73万元、65,219.79万元和22,170.0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中绝大部分为流动负债。
2014年末,公司负债规模呈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①2014年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导致经营性负债增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较上年末增加了25,599.54万元;②公司对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按每股3.00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90,000万元(含税),扣除代扣代缴的所得税后,期末公司应付股利共计75,149.16万元。
2015年末,公司负债规模相比2014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5年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共计75,149.16万元,导致流动负债减少。2016年末,公司负债规模较2015年末大幅增长174,153.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增长89,830.48万元,主要系公司应付股利增长90,720.00万元所致;非流动负债增长88,019.55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较2015年末增长35,000.00万元,以及国开发展基金向今创交通投入的专项基金43,900.00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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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轨道交通车辆内装、设备等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市场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7%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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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平均90%以上来源于动车组、城轨地铁及普通客车的内装、设备等配套产品的业务收入,其中动车组车辆配套产品的收入占比平均在45%左右。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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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32,268.84万元、36,511.01万元、38,843.70万元和23,063.44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期间费用也相应逐年增长。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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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分红,并且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未分配利润中的90,00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未分配利润中的90,72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截至2017年6月末,上述现金分红已全部支付完毕。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周期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将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30家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金城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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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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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今创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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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今创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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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方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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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岛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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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凯西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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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门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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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肥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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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庆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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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武汉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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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今创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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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欧洲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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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加坡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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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今创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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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对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增资4.39亿元,根据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不向今创交通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故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将此次增资按“明股实债”进行处理,今创集团仍对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具有100%控制权。
(16)常矿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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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沈阳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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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成都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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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春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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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徐州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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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香港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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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今创风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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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印度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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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芜湖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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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澳大利亚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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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长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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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重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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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赛诺常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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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塞拉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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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塞拉座椅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30)加拿大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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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8家合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小糸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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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勒维克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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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伊特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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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电东海今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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