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0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2,666,66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18年2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2号)核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40,000股,并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3,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4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所持有的22,666,666股,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将于2018年2月6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东TRICELL(H.K.)LIMITED(香港三联林业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林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鑫洲”)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如违反以上股份减持承诺,转让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
2、股东天津洁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世投资”)、大连鑫傲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傲创新”)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25%;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3)如违反以上股份减持承诺,转让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能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上述承诺期间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可上市流通数量及可上市流通时间等事宜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666,66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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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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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