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2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董事范志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余静文女士、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境外全资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境外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议案3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鹏、王玲、郭东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