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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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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一家公司要想获取超额收益或者哪怕是实现盈利,除了很强烈的价值主张以及成功的价值创造与传递体系外,必须应具有很好的收入模式和盈利模式。

价值主张、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这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商业模式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价值主张属于三个层次中更高更抽象的层面,注重公司战略定位;价值创造侧重于从企业特质和能力的角度,进行价值链挖掘,是商业模式成功的基石;而价值获取则是描述企业获取收入或利润的具体经营方法,是商业模式最终是否成功的标志。

以下列出涉及商业模式三个层面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此:

?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如何提供(精品还是大众品等等,网购还是实体等等)

?消费者以及潜在的目标群体(高端客户还是中低端客户等等)

?核心战略(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集中战略等等)

?分销渠道

?客户关系

?合作伙伴网络

?公司拥有的资源(人力资源、创新、研发等等)

?治理结构

?收入模式

?经济模式

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顺应信息技术进步、交易成本下降,客户需求多元化等要求,公司的商业模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日益激励的竞争与成功商业模式的快速复制迫使所有公司必须不断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以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

按照各种不同维度可以把商业模式划分成各种不同类型:

按商业模式强调的层面不同可以划分为战略类商业模式、运营类商业模式、经济类商业模式等,战略类商业模式涉及企业的市场定位、组织边界、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相关变量包括价值创造、差异化、愿景和网络等;运营类商业模式关注公司内部流程及构造问题,相关变量包括产品或服务交付方式、管理流程、资源流、知识管理等;经济类商业模式是指“如何赚钱”的利润产生逻辑,相关变量包括收益来源、定价方法、成本结构和利润等。

按照产业价值链角度分类,还可以分为单产业链集中商业模式、单产业一体化商业模式、多产业链整合模式、多产业链集中模式等等。具体而言,单产业链集中模式是指公司将自身的经营业务定位于原有产业价值链的某一个或几个价值创造环节上,或者是企业通过价值链创新在原有的产业价值链上增加了一个或几个新的价值创造环节,将公司的资源集中在某个业务环节做专做强,最大程度地发挥出独特自身优势。单产业一体化模式是指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覆盖了整条产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依靠产业链的整合协调获取竞争优势。多产业链整合模式是指在多个产业价值链上整合自身优势,业务范围涵盖多条产业价值链环节,依靠整合能力、协调能力创造竞争优势。多产业链集中模式是指将业务集中在多产业链的某一核心环节,或再造出新业务环节而能在多产业价值链条发挥集中战略,获取更大竞争优势和战略地位。

由于在公司具体运营中,优秀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而且往往是在某一个子环节上的关键创新或保持竞争优势就会为让公司胜出,业界也往往会用一些比较形象概念来描述概括优秀的商业模式,比较典型的有:

“刀架/刀片模式”是指利用某一“平台”意在提供廉价得近乎免费的产品,然后通过耗材、或者补给、或者服务,来获得真正丰厚的利润和收入,这种模式广泛应用于传统行业。并在吉列公司成功而得名,类似的例子有绿山咖啡公司以在成本价出售以吸引消费者,而K杯咖啡的利润率定的十分高; 亚马逊低价的Kindle旨在促进了亚马逊公司网络数字商品的销售等等。免费增值模式Freemium ( Free + Premium)指的是用免费服务吸引用户,然后通过增值服务,将部分免费用户转化为收费用户,实现网站的收入。网购加实体店模式指既有商店又有网上购物方式的销售手段,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优势资源相结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传统业务的效率和竞争力,实现真正的商业利润的一种电子商务运作模式。其他商业模式还有如排除中间商的商业模式(Cutting out the middleman model)、直销模式(Direct sales model)等等。

本基金认为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由各个构成要素的整体协调使然,因此在评估一家公司商业模式是否优秀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其在价值层面或价值链上的某些环节的关键因素外,还应挖掘支撑这些关键要素的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等等。

(3)“商业模式”优选的原则与方法

为确定符合商业模式优选投资理念的股票范围并计算其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依据如下原则和方法确定符合该理念的上市公司。

a) 原则

本基金认为从所投资的标的公司中选择优秀的商业模式应遵循以下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成功的商业模式通常具有相对的稀缺性、较难以模仿,并以实现企业价值,实现各方共赢为最终结果。因此,基金管理人将以定性的方式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稀缺性、较难以模仿的商业模式,并在某些业务流程、经济绩效方面能量化的则进行量化。

?整体考察,但注重细节

商业模式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的概念,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组成因素,而是强调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逻辑。如收入模式,向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组织构建等,这些都是商业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因此,一方面,要用整体法(比如对价值涉及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判)来考察商业模式的优劣,考察各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并综合考虑企业的资源与特质,以判断其基于商业模式可最终发挥出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寻找成功的商业模式,就是发现那些某些运营过程中的出色“子环节”,因此又要落实到细节,注重考虑具体商业模式的各个构成要素的独特性、创新性与适用性等等。

b)商业模式优选的方法

按照上述优选原则,本基金采用以价值视角划分的商业模式三层次分析框架,优选商业模式。具体筛选方法如下:

在筛选次序上,本基金以价值获取层面为先,后综合考察价值主张与价值创造两个层面,其中的原因是任何成功的商业模式最终都应体现在有一个成功的收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另外,价值获取层面的很多分析指标也多能客观量化。

?公司商业模式之价值获取体系

本基金主要采用主营收入增长率、主营收入的市场占有率(可比以及可获得数据)等指标度量公司的收入获取的能力与增长质量;采用ROE、主营业务利润率、经营现金流/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以及经营现金流增长率等指标度量公司盈利增长与质量;用销售、管理费用占主营收入比、研发、广告投入占比等指标度量公司的成本结构等等。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将对公司收入来源的方式、盈利模式进行定性分析,以挖掘、甄别哪些是具有相对独特性、创新性等的模式。本基金还将考虑某些特定商业模式的独特性,而给予收入、盈利模式不同的考察周期,或者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式,而给予各考察指标不同的权重,比如对于某些需要前期投入,而盈利周期甚至是收入周期较长的某些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会综合考察较为长期的财务周期,或采用长期平均指标度量公司业绩,或前期给予收入指标较高权重,后期则给予盈利指标较高权重的方式等等。

?公司商业模式之价值主张与价值创造

本基金考察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消费者以及潜在的目标群体、核心战略、分销渠道、客户关系、合作伙伴网络以及公司所拥有的资源与能力、公司价值链、运营体系以及业务流程等组织构建等等是否具有竞争优势,以及在供应商、合作商以及客户的价值链中的地位是否强势等等。

商业模式的价值主张与价值创造层面以定性评价为主,但对于具体各构成要素的评价,本基金也将结合多种量化指标度量,比如用存货、应收、应付款、预付、预收款占比及其周转率等指标度量公司运营效率以及在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等等。

本基金认为绝不能将各构成要素割裂开来分析,仍应重点考察商业模式各层次、各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与整合效果,比如公司资源与战略定位是否匹配等等。

(4)股票估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商业模式成功的公司可以享有较之同行的合理估值溢价,但以过高价格购买这些公司将会带来过高的机会成本。因此,本基金采用多种估值模型对股票进行估值,以选择价格合适的公司投资。

具体而言,本基金采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多种绝对估值模型,以及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PE、PB、PS)等相对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比较。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投资,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正股价值发现驱动的杠杆投资策略、组合套利策略以及复制性组合投资策略等。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无风险套利、杠杆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这些投资策略是在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作出的。

四、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海外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3)海外及国内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海外及国内证券市场政策;

(5)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6)上市公司研究;

(7)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机制与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个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股票备选库的构建和更新方案,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股票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对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判断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个股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FOF投资与金融工程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沪深300指数选取了A股市场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300只股票作为其成份股,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国债指数是一个全面反映国债市场(包括银行间、上交所、深交所)的综合性指数,也是债券品种中比较基准的参考。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范围为5-40%,因此本基金对沪深300指数和中证国债指数分别赋予80%和2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比例。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8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9月30日。

注:2012年度数据统计期间为2012年12月18日(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日刊登《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公司基本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个别董事、监事简介;更新了高级管理人员概况;更新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概况。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情况。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个别销售机构情况;新增3家销售机构。

五、“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七、“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以下为自2017年6月18日至2017年12月17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