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2018年1月3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革伟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就前述议案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原《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中“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4股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现调整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5股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
2.原《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为“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现调整为“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相应内容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的议案》的相应内容,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中的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编号:临2018-02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修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性调整要求,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2018年1月22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18年1月23日登载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泰克”)在公司董事会及保荐机构的协助下,通过拜访投资者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广泛的沟通。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沟通结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修订,并于2018年1月29日签订了《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协议书》,同意修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以修订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最终方案提交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修订如下:
原方案为:
上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4股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
前锋股份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现调整为:
上市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5股的方式作为支付股改对价。
前锋股份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除上述修改外,原改革方案其他内容不变。请投资者关注同日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1日复牌,2月1日为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按照股改相关规定,届时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18年2月2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在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次一交易日公告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股东会议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编号:临2018-02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锋股份”)于2016年9月13日因策划重大事项开始连续停牌,并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根据股改的最新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及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1日复牌。
由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1日,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将从2018年2月2日起再次停牌,直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2018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涛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八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情况,现就前述议案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原《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中“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4股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现调整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流通股获送5股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
2.原《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为“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现调整为“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相应内容的议案》
根据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的议案》的相应内容,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中的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2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上市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值、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如果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度报告披露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和《股
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万元左右(详见公司2018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业
绩预盈公告》(临2018-001号)《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临2018-002))。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发布了《股票暂停上市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2018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票暂停上市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临2018-015))。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