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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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富诚达原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富诚达原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于2018年1月31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原股东文忠泽、董小林、张敬明的书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其内在价值的评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60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增持300万股以上奋达科技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文忠泽先生,副总经理董小林先生,富诚达董事张敬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其内在价值的评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3、增持数量:三人共计增持300万股以上,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

6、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起60个交易日内;

7、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属于上述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