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补充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补充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补充披露
鉴于在《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中未披露资金来源和风险控制措施,现补充披露如下:
1、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衍生品交易以人民币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率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期权等业务为主,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及营销采购中心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成立了专门的外汇管理小组,实时监控外汇波动情况;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交了《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类型
我司近端卖出外币买入人民币,远端买入外币卖出人民币。
2、利息交换类型:
我司支付固定利率,贵行支付固定利率。
人民币金额:37,980,000.00
外币及金额:美元6,000,000.00
约定汇率:6.33
人民币利率:4.38%
外币利率:2.00%
3、交换日期:
近端本金交换:2018年1月29日
远端本金交换:2018年7月30日
人民币利息支付频率:期末一次性交割
外币利息支付频率:期末一次性交割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本次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效益,自2017年12月28日起截至2018年1月24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计3.5亿元,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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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存续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外,自2017年12月7日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至今,公司在存续的银行理财产品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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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由6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及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次办理的委托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产品说明:
1、财通证券财运通106号收益凭证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财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是指财通证券发行的,约定到期时财通证券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及本金的有价证券。“财通证券财运通106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评级为R1(此为财通证券内部评级),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财通证券营运资金。
2、金益求金90天2010期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国信证券财收益凭证产品:是指国信证券发行的,约定到期时国信证券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及本金的有价证券。“金益求金90天2010期”为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国信证券营运资金。
3、金益求金90天2238期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国信证券财收益凭证产品:是指国信证券发行的,约定到期时国信证券按协议约定支付收益及本金的有价证券。“金益求金90天2238期”为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国信证券营运资金。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和范围,能够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理财余额为人民币8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