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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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旗下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2月2日起增加基煜基金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60天”或“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8年2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基煜基金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交银60天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交银60天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交银60天的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基煜基金为本公司旗下交银60天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基煜基金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该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两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四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流动性风险、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的风险、基金转换后产品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收益结转引起的份额变动的风险等。投资者敬请详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八、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的指导意见,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对所持有的下列股票自2018年2月1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