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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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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2018-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8-00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披露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成”)提供本金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欧元)金额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八年,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现对本次担保信息补充如下:

一、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 1390844

注册地址:20A,Kiu Fu Commercial Building,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Hong Kong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主要销售轮胎及轮胎相关原材料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香港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 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Hong Kong Tiancheng Investment & Trading Co. Limited)

贷款牵头行: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

担保代理行: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公司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其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欧元

担保协议中其他重要条款:

1、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时,担保代理行可以或者如果多数贷款人作出了该指示,要求公司支付被担保债务(或相当于但不超过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金额),届时该等金额立即对公司成为到期应付;

2、担保代理行发出的关于被担保债务的金额或任何融资文件项下应付金额的证书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应作为上述金额的确定性证据;

3、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担保代理行有权直接行使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而无需先行向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提出任何主张。公司在此明确放弃其可能享有的、要求担保代理行在执行其在合同条款项下权利之前需先行主张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付款或对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的任何权利;

4、公司应在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外汇管理部门递交有关保证合同登记申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任何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