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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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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洲药业”)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的通知:

一、解除质押情况

中贝集团于2016年10月26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台州分行”)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500,000股;于2017年5月26日向招商银行台州分行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000,000股,前述12,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已于2017年10月10日届满,目前已上市流通)已于2018年2月1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质押情况

1、2018年2月1日,中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79%)质押给招商银行台州分行,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2、2018年2月1日,中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1.45%)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8年2月1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中贝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177,317,68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40.01%;已累计质押股份122,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68.80%),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7.24%。

三、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中贝集团本次股权质押用于银行融资,质押的还款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收入等。鉴于中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贝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洲药业”)于近日接到本公司股东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歌德”)的通知:

1、2016年5月11日,台州歌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26%)质押给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

2、2016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质押股份由5,000,000股增加至10,000,000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26%),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17年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6月29日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0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质押股份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比例由2.26%变更为2.23%,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台州歌德所持有的九洲药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锁定期,已于2017年10月10日届满。上述质押股份性质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股份占九洲药业总股本比例为2.23%。

5、2018年1月31日,台州歌德质押给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的上述股权,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台州歌德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2,547,6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5.09%;已累计质押股份1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44.35%),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23%。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