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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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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2月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87,327,5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87,327,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9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3,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2,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延长中钢设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327,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黄娜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