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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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临时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红富、王国福、陈玉海、阎彬参加现场表决;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信世华、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仅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仅采用内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单一份财务报表,而不再另外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或者披露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也将仅以内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待于本次董事会同时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包含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编制财务报表的相关条款)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并在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有关变更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负责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魏琳、杜魏参加现场表决;监事潘锦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琳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仅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仅采用内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单一份财务报表,而不再另外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或者披露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也将仅以内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待于本次董事会同时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包含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编制财务报表的相关条款)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并在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变更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负责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18年2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6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7年以来,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如下会计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计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上述准则修订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06〕3号)

4.《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

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06〕3号)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6.《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7.《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致性;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新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影响不重大。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上述新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可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此次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和前期净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

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本公司当期和前期净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负责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说明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刊发的《有关接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修订,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获准许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及认可,并同时被香港交易所接纳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准许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上述发行人提供服务。

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工作,公司已成为在香港及内地同时上市的A+H股发行人。根据上述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决定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财务资料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负责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

2、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终止聘任2017年度境外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直至本公司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负责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工作。

3、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08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18年2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26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3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18年3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仅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2-3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3.00代表对提案3进行表决。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A 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证券部

2、H 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H股股东依照公司披露在香港联交

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登记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潘莱

(2)联系电话:0931-8753001

(3)传真:0931-8753001

(4)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58号证券部

(5)邮编:730020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0”,投票简称为 “庄园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8年3月19日,本人/本公司 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或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 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 2018年3月21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