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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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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海平先生的通知,获悉钱海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6月15日,钱海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14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017年12月26日,钱海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钱海平先生于2017年6月15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14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2018年2月2日,钱海平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14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前述钱海平先生于2017年6月15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钱海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8年1月3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本次补充质押完成后,钱海平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085万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83.4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9%。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