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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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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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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17时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立基金账户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基金账户号”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不影响授权效力,将被默认为代表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和内容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