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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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0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正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何春梅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6人,代表股份1,918,988,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1,918,877,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11,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关于更换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更换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同意1,918,980,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1,635,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同意本次更换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备战、周文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0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及相关部门登记报备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2月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撤销北部湾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设立党委办公室的议案》

同意设立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会等会议文件的准备、会务的组织安排,检查、督促各项决议的具体落实;党群办公室相应更名为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公司党建团建、工会管理及扶贫助学基金会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

附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主要财务信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8年1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重要提示:1.上表为初步核算且未经审计数据,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2.上表为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