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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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8证券简称:中信银行公告编号:2018-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1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或“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行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3、本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统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由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小庆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0人,出席2人,李庆萍董事长、孙德顺董事、朱皋鸣董事、黄芳董事、万里明董事、何操董事、陈丽华董事、钱军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本行在任监事8人,出席3人,曹国强监事长、舒扬监事、王秀红监事、郑伟监事、曾玉芳监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本行副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合英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芦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和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因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和议案2,其合计持有的本行28,938,928,294股A股股份数和3,345,299,479股H股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A股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H股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因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议案2,其持有的本行3,345,299,479股H股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五、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傅卓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及傅卓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