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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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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2018年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火炬金属有限公司、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上海金火炬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金火炬合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需要在银行进行融资,公司拟为上述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

相关提案已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获得通过,并将提交拟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收资本8,000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108.00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04,701.34万元。

本公司拟为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额)的担保。

(二)火炬金属有限公司:

火炬金属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418万元,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3,554.77万元,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535.56万元。

本公司拟为火炬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三)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实收资本3,808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749.85万元,年末资产总额11,344.10万元。

本公司拟为深圳市锃科合金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

(四)上海金火炬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金火炬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50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020.68万元,年末资产总额5,411.12万元。

本公司拟为上海金火炬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五)天津金火炬合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金火炬合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129.76万元,年末资产总额4,579.69万元。

本公司拟为天津金火炬合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六)株洲冶炼集团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218万元, 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43.24万元,年末资产总额3,129.66万元。

本公司拟为株洲冶炼集团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

(七)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18年1月成立,实收资本1900万元 。

本公司拟为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七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尚在商定中。

对七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各家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可相互调剂。该担保额度限于借款方办理保理、信用证贴现、福费廷、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含外币贷款),保函、信用证等表外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等文书,授权期限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七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有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本次为七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各下属公司的资金往来调配、风险防范都在公司的掌控之中。

经独立董事审慎查验认为:上述担保额度为满足下属七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贸易业务的需要,为正常担保行为,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也没有为上述七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柏灵美高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5日

至2018年3月6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5:00至2018年3月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于2018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5:00至2018年3月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4。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4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