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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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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27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因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开始连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件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根据股改的最新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及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日复牌。

由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1日,按照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从2018年2月2日起再次停牌,直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

●议案1包括20个子议案,该20个子议案中任一子议案未获通过,本议案整体不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不予实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世纪城路198号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

5层锦江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8日

至2018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8日、2月9日、2月12日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8日、2月9日、2月12日每个交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内容见2018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委托投票征集函》。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1须逐项审议通过。其中:(1)议案1.01至1.04、议案1.09、议案1.15至1.2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2)议案1.05至1.08、议案1.13至1.14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通过;(3)议案1.10至1.12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包括20个子议案,该20个子议案中任一子议案未获通过,本议案整体不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不予实施。

议案2、议案3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已审议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内容。

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调整〈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议案〉和〈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内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相应内容的议案》两项议案,并据此对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已审议的上述议案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至1.04,1.09,1.15至1.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 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二)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二次网络投票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董事会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上海证券报》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9月13日停牌,2018年1月23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在2018年2月1日前(含当日)完成股东沟通程序并公告沟通结果及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复牌,期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18年2月1日前(含当日)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1日,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七、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八条)。

4、 登记时间:2018年2月7日9:30-11:30,13:00-17:00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八、 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8-69765187、010-53970788

传真:028-69765187、010-53970029

邮箱:ss600733@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