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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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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结果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68.80万份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311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2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 年2月2日,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保隆科技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33、0000000134、000000013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2月2日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对象为31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68.80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除1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情形外,其他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18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2月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0.2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8年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被取消授予资格外,公司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5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20.25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175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 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040号《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75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民币56,802,475.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202,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4,599,975.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2月2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710.0755万股增加至11,930.3255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张祖秋和宋瑾直接持有公司 35.72%的股份,本次授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张祖秋和宋瑾直接持有公司35.06%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5日,经测算,本次授予的220.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合计为2,724.05万元,则2018年-202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相关成本费用列支。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