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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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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证券简称:ST保千里公告编号:2018-015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裁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约3亿元人民币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仲裁及资产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仲裁。

二、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7)深仲裁字第2181号。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

(一)保千里电子偿还兴业银行借款3亿元、利息2,182,250元、复利5,022.35元(利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1月2日),之后的欠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应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保千里电子承担兴业银行因本案所产生的保全费5,000元;

(三)本案仲裁费1,511,578元由保千里电子承担。

(四)公司对保千里电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保千里电子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上述裁决结果,保千里电子被裁定偿还兴业银行借款,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金压力。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暂时无法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将增加公司债务逾期金额,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