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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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0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董事长黄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张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经审查张燕女士、苏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提名、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0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并经2018年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苏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高管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董事长黄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张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件:高管简历

张燕女士,1981年4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起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9月起任职于公司,曾任市场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0.07%的股份,持股数为421,876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伟先生,1977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武汉大学 EMBA,曾任职于湖北电力公司,2005年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苏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8-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立先生及控股股东武汉高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电气”)的通知,黄立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高德电气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高德电气持有公司38.3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黄立先生持有高德电气9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黄立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高德电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7,328,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5%,累计被质押48,1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

3、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德电气及黄立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