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8-007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的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 审议《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财务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发了财会[2017]30号《关于修改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本次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架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薪酬考核调整的议案》
1、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深入推进,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管控效率, 通过全面梳理公司业务布局,并根据现阶段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行业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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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情况
为了匹配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做出如下调整: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陈君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君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陈君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蒋华明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现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蒋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
聘任王焕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调整情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公司高层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下称“高管”),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结构
公司高管标准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即每月发放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的设计及水平确定主要考虑其岗位价值、任职人员的资历及所在行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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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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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绩效工资=(岗位工资*12/60%)*40%*计提系数
(2)计提系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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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系数范围在0-1.5之间,具体计提系数根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分数,由 董事会授权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研究决定(绩效考核指标年度会有 所改变),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考核细则》 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及审议程序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架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薪酬考核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8日
附件简历:
蒋华明:男,197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重庆有价证券公司、西南证券有限公司,曾任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曾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就职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王焕青,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并获香港科技大学EMBA,曾任赛伯乐绿科集团合伙人,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福建新恒基集团副总裁,福建荣宏集团副总裁,上海高榕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支行副行长;曾任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就职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08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财务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改,下发了财会[2017]30号《关于修改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 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09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
及薪酬考核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的董事九名。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相关组织架构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深入推进,为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管控效率, 通过全面梳理公司业务布局,并根据现阶段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行业趋势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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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情况
为了匹配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提议,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做出如下调整: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陈君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君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陈君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蒋华明先生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现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蒋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
聘任王焕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继续兼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调整情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公司高层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下称“高管”),具体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结构
公司高管标准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即每月发放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的设计及水平确定主要考虑其岗位价值、任职人员的资历及所在行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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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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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绩效工资=(岗位工资*12/60%)*40%*计提系数
(2)计提系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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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系数范围在0-1.5之间,具体计提系数根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分数,由 董事会授权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研究决定(绩效考核指标年度会有 所改变),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考核细则》 执行。
3、附则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