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0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2月7日(周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9,625,2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8,564,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060,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634,5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317,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589,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98,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怡堃;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