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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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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0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更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董事会拟将“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划转2,500万元至“科技中心项目”,划转3,000万元至“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早编制于2013年,所选的工艺设备选型符合当时的技术要求,但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设备技术的不断升级进步,导致原计划部分设备不能很好地满足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升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长期、持续、稳定的竞争能力,公司将以功能性和适用性更强、精度、效率更高的设备替换原招股书中披露的设备。新设备集成化、自动化程度更高,加工速度快,各工序之间的运转环节简化,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提高。

调整后的设备购置金额概算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设备购置金额将有所波动,但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2月23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一楼101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0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春喜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更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董事会拟将“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划转2,500万元至“科技中心项目”,划转3,000万元至“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早编制于2013年,所选的工艺设备选型符合当时的技术要求,但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设备技术的不断升级进步,导致原计划部分设备不能很好地满足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升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长期、持续、稳定的竞争能力,公司将以功能性和适用性更强、精度、效率更高的设备替换原招股书中披露的设备。新设备集成化、自动化程度更高,加工速度快,各工序之间的运转环节简化,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提高。

调整后的设备购置金额概算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设备购置金额将有所波动,但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0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科技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具体规定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或相关合同,并洽谈好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时点并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付款手续;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银行承兑汇票的扫描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并根据该《付款申请单》在发生业务当月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户。

3、相关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申请、审批、支付等流程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2月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智能自控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构成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保荐机构同意智能自控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10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

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2017年5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将募集资金在现有账户间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分析

根据2017年5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科技中心项目”与“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小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缺口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已提前投入6,104.38万元,系项目购买土地、部分土建施工支出;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056号),符合置换条件的金额为457.54万元,前述两项差额5,646.84万元无法置换,预计此项目募集资金将会产生超过5,500万元的节余。

综合以上因素,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更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董事会拟将“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划转2,500万元至“科技中心项目”,划转3,000万元至“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述金额未考虑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

四、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因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投入较大资金建设“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已提前投入6,104.38万元,实际置换457.54万元,目前本项目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如不做调整,公司预计节余超过5,50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调减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和投资进度。

“科技中心项目”资金调整前预计缺口2,500万元,调增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总额相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尽快推进科技中心建设,提高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护股东利益。

“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资金调整前预计缺口4,405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投资总额,有利于公司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公司经营实力。

本次募集资金拟重新调配事项构成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但募集资金投向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一致,使用方面无重大变化,本事项仅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未募足,无法满足所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而作出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平衡所有募投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再调整行为。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虽构成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但募集资金投向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一致,使用方面无重大变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保护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

保荐机构意见:智能自控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构成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进行了较大金额的前期投入,逾期竣工后将产生较大金额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同时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公司“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的客观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进行调配。本事项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尽管构成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对未改变《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基于此,保荐机构同意智能自控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1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3977号)。

二、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调整的必要性

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最早编制于2013年,所选的工艺设备选型符合当时的技术要求,但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设备技术的不断升级进步,导致原计划部分设备不能很好地满足产品研发、生产工艺升级的要求。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长期、持续、稳定的竞争能力,公司拟以功能性和适用性更强、精度、效率更高的设备替换原招股书中披露的设备。新设备集成化、自动化程度更高,加工速度快,各工序之间的运转环节简化,生产效率将得到较大提高。同时,调整后募投项目设备总投资金额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三、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调整的具体情况

1、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

2、科技中心项目

3、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四、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相关设备总投资金额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上述设备调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没有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2月7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选型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有利于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效益的提升。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其调整内容及程序上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智能自控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智能自控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1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周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上述议案已由2018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澄、马伟豪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 22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8-01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3232,发证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7年度至 2019年度)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7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