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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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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发出,于2018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31号公告);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吉川(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子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漳州祥荣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人民币113,260.80万元为依据,福州泰禾以人民币78,552万元受让吉川投资持有的漳州祥荣70%股权。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32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购房尾款的资产证券化工作,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规模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可分期发行募集或发行多个资产支持票据。

(二)产品期限

每个资产支持票据期限不超过2年。

(三)资产支持票据的授权事项

1、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各信托受托人、各资产支持票据名称、具体基础资产、各资产支持票据规模等。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服务协议、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尽调确认函等。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资产支持票据的交易结构以及交易内容。

4、同意授权并指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完备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关的、在中国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中国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注册、登记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

5、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或职员在与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签署日之前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有关的所有行动在各方面均被批准、认可、核准和通过,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通过。

(四)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2018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与吉川(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川投资”)、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祥荣”)、王子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漳州祥荣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人民币113,260.80万元为依据,福州泰禾以人民币78,552万元受让吉川投资持有的漳州祥荣70%股权。

漳州祥荣设立于2004年8月18日,注册资本6,166万港币,吉川投资持股100%。漳州祥荣主要资产为其合法拥有位于漳州龙海榜山镇长洲村一宗商住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地块”)。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476,917平方米,可用建设用地面积241,473平方米,分为5宗子地块,其中住宅用地1宗,占地面积约118,699平方米,商业用地4宗,占地面积约122,77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86,182.92平方米;另外公园与防护绿地占地面积约235,444平方米。项目地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吉川(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1501 15/F, LUCKY CENTRE ,165-171 WANCHAI ROAD,HK.

注册资本:10港币

成立日期:2004年1月21日

商业性质:trading(贸易)

股东情况:王子荣持股100%。

2、王子荣

身份证号码:R677***(A)

住所: Lok Hop House, Tsz Lok Estate

吉川投资、王子荣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

法定代表人:王子荣

注册资本:6,166万港币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8日

经营范围:在漳州市长洲片区北侧规划红线范围内建造、出租、出售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

交易前后股东情况:

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漳州祥荣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标的资产的历史沿革

漳州祥荣是由吉川投资出资,经龙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龙外经贸(2004)资字57号文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于2004年8月12日取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漳外资字[2004]0154号),2004年8月18日取得龙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764089949C,注册资本为6,166万港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漳州祥荣股权结构如下: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估字(2018)第004号估值报告,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漳州祥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估值,漳州祥荣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4,789.22万元,在满足全部假设和前提、限制条件的基础上,经估值后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估值为人民币113,260.80万元,增值108,471.58万元,增值率2264.9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事项所涉标的的主要房地产项目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性。漳州祥荣所持有的项目地块购入时间较早,土地取得成本相对较低,市场价值增幅度较大;该项目地块临近云洞岩风景区和九龙江,生态环境优越。随着厦漳泉同城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及项目周边各项市政配套不断完善,漳州承接厦门楼市外溢需求明显,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因此,本次交易以漳州祥荣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人民币113,260.80万元为依据,福州泰禾以人民币78,552万元受让漳州祥荣70%股权,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与吉川投资、漳州祥荣、王子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受让方: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吉川(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项目公司: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方:王子荣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甲方通过受让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70%股权取得目标项目对应的开发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公司70%股权(含对应项目权益)的股权转让款总额为78,552万元。

3、除已向甲方披露的外,项目公司现有股东、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未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设置任何担保事项,项目公司股权、目标项目及其他资产不存在其他质押、抵押、担保,也未设置任何债务或第三方权益主张,不存在其它可能使项目公司承担任何义务的情形。

4、项目由甲方负责具体开发运营,按照甲方项目管理体系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全程开发管理,并由总经理领导的经营团队进行开发经营,乙方有权监督但不参与具体管理。甲方对项目公司进行财务并表,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时间、内容及方式按照甲方所属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要求设置和表述,乙方在各类表述\签署文件上提供配合。

5、项目品牌采用“泰禾·XX”,即以上述品牌对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商号、投资商、开发商、项目策划、项目宣传、项目推广等。项目公司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上述品牌,且无须因使用上述品牌而承担任何费用。

七、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受让漳州祥荣70%股权有利于拓展公司在厦门周边房地产项目资源,增加公司在福建本土土地储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该项目地块位于厦门岛一小时生活圈内,交通便利,且生态环境优越。随着厦漳泉同城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及项目周边各项市政配套不断完善,漳州承接厦门楼市外溢需求明显,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本次收购符合“扎根福建本土、深耕一线城市”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利用公司资金、品牌的优势,加速项目的拓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受让股权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福州泰禾与吉川投资、漳州祥荣、王子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闽中兴估字(2018)第004号);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漳州祥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351FC0191号)。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

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或“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工作,即通过公司聘请的金融机构设立“泰禾集团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并通过信托计划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融资;

本次信托计划尚需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在获得其批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本次信托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信托计划的实施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信托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拟通过金融机构设立“泰禾集团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并通过信托计划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融资。

本期信托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规模不超过17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按固定的利率享有收益,信托计划现金流收入扣除费用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到期本金及收益;待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本金及收益得到完全偿付后,剩余部分支付给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固定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次级份额无预期收益率,由委托人持有。

信托计划经交易商协议注册后,资产支持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期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17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约占总募集规模的90%;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约占总募集规模的10%,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2、产品期限

信托计划存续期2年。

3、还本付息方式

循环期内每半年付息,摊还期内每季度还本付息。

4、预期收益率确定方式

优先级份额收益率以簿记建档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次级份额无预期收益率。

5、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等。

6、循环期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前18个月为基础资产循环购买期间。在循环期内的每个循环购买日,受托人有权向委托人循环购买基础资产。循环期届满后,受托人不再向委托人购买新的基础资产。

7、资产

系指委托人为设立信托计划而根据《信托合同》在信托生效日、循环购买日信托予受托人的每一笔购房尾款债权。包括初始资产以及新增资产。

8、交易结构

泰禾集团作为发起机构将资产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发行载体管理机构,由发行载体管理机构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向投资者发行本期资产支持票据,所得认购资金支付给发起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为限支付相应税收、费用支出、信托应承担的报酬及本期资产支持票据的本息及其他收益。

本次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设置“循环购买”机制,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信托计划保管银行根据发行载体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当信托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计划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本息时,差额支付承诺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三、信托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购房尾款进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可以加快资金周转、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更好的开展。本信托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等。

该项目为创新型的融资模式,申请、审批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影响信托计划的因素

受国内宏观经济、金融、证券市场政策、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本次信托计划可能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资信风险等。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购房尾款进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专项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3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3:00至2018年2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议案1的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3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6日—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3: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55,448,634股,占总股本的52.669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55,074,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3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74,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为下属南京华誉悦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441,4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7,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6,040,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4%;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为下属太仓禾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439,4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6,038,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3、审议《关于为下属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439,4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7,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3%。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6,038,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常晖律师、张欣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