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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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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8-03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日,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收到了相关项目的预中标公示,预中标价合计约为48,7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的主要情况

1、博州赛里木湖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

1.1招标人: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1.2项目名称:博州赛里木湖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

1.3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岭南园林设计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岭林粤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

1.4预中标价:约为11,865万元(具体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1.5工期: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1.6工程地点:新疆

2、监利县锦沙湖湿地公园PPP项目

1.1招标人:监利县林业局

1.2项目名称:监利县锦沙湖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1.3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作为牵头人与福建荣信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

1.4采购预算:16,990.2857万元(具体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1.5工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1.6工程地点:湖北监利

3、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1.1招标人: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1.2项目名称: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1.3预中标单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水务投资中心作为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预中标单位

1.4总投资预算:约19,906.82万元(具体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1.5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1年。

1.6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详见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博州赛里木湖基地绿化建设PPP项目中标公示、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监利县锦沙湖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成交结果公示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大兴区礼贤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1、上述项目预中标价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99%,符合公司“大生态”主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生态环境业务的区域布局。如上述项目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项目目前尚处于预中标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公司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预中标单位,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未进入项目正式合同签订阶段。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8-03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7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6日(周二)至2018年2月7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园林十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秋天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755,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9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357,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0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39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桂君律师及叶坚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55,3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14,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闫冠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50,8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0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文静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50,8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0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8,750,8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0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50,8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09,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桂君律师及叶坚鑫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8-03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的通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2月7日,尹洪卫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3,000,000股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是分别对2017年9月12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8日及2017年8月1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尹洪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5,026,0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4%,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6,387,96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39%。

尹洪卫先生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