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投资者权益,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实施增持,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相关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不少于1,500万股。

2018年2月8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刘年新先生于2月7日、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5,002,420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名称:刘年新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坚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资金: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情况:

二、累计增持情况

1、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情况

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前次增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7年5月12日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达30%,并于5月12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5月12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的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本的2%。

截至目前,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增持22,035,3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70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384,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6%。本次增持后,刘年新先生及陈远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5,386,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6%。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刘年新先生及其配偶陈远芬女士(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