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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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小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王小明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限售流通股 15,180,000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占公司总股本的5.54%,质押期限为36个月。

2018年2月7日,王小明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3月5日。

截止本公告日,王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529,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0%,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王小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27,4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3.15%,占公司总股本的10.04%。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王小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未来出现平仓风险,王小明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志成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王志成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限售流通股7,590,000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占公司总股本的2.77%,质押期限为36个月。

2018年2月7日,王志成先生将所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3月5日。

截止本公告日,王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64,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王志成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4,5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04%,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王志成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未来出现平仓风险,王志成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