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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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

●2018年1月12日至2月9日,投资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均价为4.33元/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4333万元。

2017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投资集团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

2018年2月9日,公司接到投资集团的通知,投资集团于2018年1月12日至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均价为4.33元/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4333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1,703,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0%;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2,051,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前次增持情况

投资集团于2018年1月12日至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均价为4.42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211.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本次增持情况

投资集团于2018年1月23日至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均价为4.23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121.71万元。

3、累计增持情况

投资集团于2018年1月12日至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均价为4.33元/股,累计增持总金额为4333万元。

截至2018年2月9日,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1,713,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0%;投资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52,061,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4%。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为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投资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投资集团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份和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