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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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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的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及风险应对措施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达集团于2017 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265,453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8年4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之后分别于2017 年11月15日补充质押900,000股、2017 年11月21日补充质押3,300,000股、2017 年12月25补充质押1,2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2017-096、2017-110)。

2018年2月8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4月12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风险应对措施

福达集团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福达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福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412,408,0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6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福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57,946,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4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6.79%。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号)。

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5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4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6%,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7,386.31元。

二、公司仍持有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日增利61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号)。

2、2017年1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日增利61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号)。

3、2017年1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的“日增利61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号)。

三、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6,400万元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