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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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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8-临013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陈维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290号),该决定主要内容为: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1月10日举行2018年第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核。

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申请文件对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

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

并购重组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公司方案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方案未获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并要求公司董事会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此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