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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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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大同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638,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2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849,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3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9,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0%。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636,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7,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8,636,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选举董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7,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1%。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8-01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国有控股上市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近期分别购买了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1”、 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稳得利系列SHTM18029理财”、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M)”,共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58%。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向兴业银行购买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1,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1)产品名称: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1。

(2)认购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6%。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10%。

(5)投资期:145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2、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向兴业银行购买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2,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1)产品名称:金雪球2017年第4期定制理财21012。

(2)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6%。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18%。

(5)投资期:227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3、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向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稳得利系列SHTM18029理财”人民币理财计划,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稳得利系列SHTM18029理财”人民币理财计划。

(2)认购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3%。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15%。

(5)投资期:182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货币市场类以及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

4、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向兴业银行购买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M),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1)产品名称:金雪球-优悦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M)。

(2)认购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3%。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5.10%。

(5)投资期:180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产品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信托计划(受益权)或符合监管机构规定且风险程度不高于上述投资品种的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来源于理财产品对应投资组合的运作和回报,因国家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5、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兼顾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考虑。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