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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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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2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项目搬迁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项目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拟实施搬迁升级,主要原因:力帆乘用车现有厂区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开大道1539号,公司选址建厂时该地区较城区尚属偏僻之地;历经十几年的城市化发展,力帆乘用车现有厂区的周边已围建并形成住宅区和风景旅游区,厂区的环保压力、交通运输压力越来越大;为顺应城市发展规划、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为满足公司未来的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产能需求、提升整车新产品和工艺流程中的能源效率以及提高企业的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公司拟在重庆两江新区范围内择址修建新厂区,并对力帆乘用车现有的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进行搬迁升级。

我们认为:力帆乘用车本次搬迁升级是区域发展大势所趋,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战略,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同意力帆乘用车择址投建新厂区并对现有厂区进行搬迁。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15万辆乘用车项目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搬迁升级项目

●投资金额:约7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搬迁方案所涉及的各项要素尚未最终确定,时间周期可能较长;搬迁后可能涉及土地、厂房及部分资产和生产设备的处置、报废,存在一定闲置风险和资产减值风险;土地出让收益(含搬迁补偿等)尚未确定,可能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帆股份”)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现有的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开大道1539号,占地约740亩,于2003年择址修建,一期工程于2006年建设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于2008年投建(其中:二期工程为力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目前力帆乘用车上述生产基地的产能为年产10万辆乘用车,剩余5万辆产能尚未建成。

鉴于力帆乘用车现有厂区的周边已围建并形成住宅区和风景旅游区,厂区的环保压力、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为顺应城市发展规划、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为满足公司未来的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产能需求、提升整车新产品和工艺流程中的能源效率以及提高企业的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公司拟在重庆两江新区范围内择址修建新厂区,并对力帆乘用车现有的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进行搬迁升级。上述投资事项完成后,预计将提高公司乘用车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专用产线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还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改善员工作业环境、降低员工劳动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制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搬迁升级项目。

2、项目选址及占地面积:本项目择址暂定在重庆市两江新区范围内,项目总规划面积约800亩。

3、项目建设内容:搬迁升级现有15万辆乘用车生产基地,其中10万辆传统燃油车、5万辆新能源汽车。

4、项目投资:根据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新工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中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约28.3亿元,以银行借款等其它方式融资约46.7亿元)。

5、项目效益测算: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10万辆传统燃油车及5万辆新能源汽车,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90亿元,预计稳定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约22.5亿元。

6、项目建设方式及周期:本项目计划在审批通过后36个月内建成。在本项目搬迁过程中,公司拟采用 “建成后再搬迁”的方式,以尽量降低搬迁过程中的损耗,保证公司产品的订单需求。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拟采取“建成后在搬迁”的方式,能够保证公司产品的生产和市场供给,不会对公司当期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通过新工厂的建设以及生产装备的升级,一方面将大力提升整车新产品和工艺流程中的能源效率,提高企业的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本项目开展后将形成新的场地、物流、生产设施、产品平台,有助于整合和完善力帆乘用车的产品谱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降低制造成本,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3、新工厂建成及搬迁后,原生产基地的土地拟将由政府收储或由公司进行资产转让。原生产基地占地740亩,按照目前周边房价估值,扣除搬迁升级所需的项目投资及其它费用外,预计公司可获得约15亿-25亿元的土地出让收益。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可能会在一定周期内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激烈,且技术更新速率较快,消费者需求也在日益变化和增加,若公司产品未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可能存在一定投资风险。

4、搬迁后可能涉及土地、厂房及部分资产和生产设备的处置、报废,存在一定闲置风险和资产减值风险。

5、土地出让收益(含搬迁补偿等)尚未确定,若房(地)价出现波动,可能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就上述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尽快与各方进行磋商、确定并形成搬迁实施方案;公司还将根据其技术先进性、可使用价值的不同分别采取作价投资、出售或报废的方式对淘汰设备进行处理,对闲置的厂房及土地拟进行出租或出售,以尽可能盘活存量资产,规避闲置风险,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