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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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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

投资者请以38.60元/股在2018年2月1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2月1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2月2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2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2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1.47倍(截至2018年2月7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8.60元/股对应的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然存在因为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6,159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31,184.21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8.60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237,7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53.1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184.21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15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6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华宝股份”,申购代码为“300741”,该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6,159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4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9.99%。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2月7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2月1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38.60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100万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T日)09:15-11:30、13:00-15:00。

②在2018年2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均可参加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③2018年2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8年2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8年2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2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8年2月1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8年2月1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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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8年2月7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8年2月7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4,0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7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637,670万股。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本次询价中,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有5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个配售对象未按《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详见附表1。

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则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本次发行有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属于此类禁止配售情形,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详见附表1。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共4,0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11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其申购总量为630,970万股,报价区间为23.95元/股-38.68元/股。上述6,311个配售对象中,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全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上述4,0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11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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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8.60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本次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数量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158486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1。

经上述剔除后,4,0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310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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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18年2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1.47倍。

发行人A股同行业或相近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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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Wind,可比公司2016年每股收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所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

华宝股份本次发行价格38.60元/股对应2017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22.99倍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38.60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初步询价中有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因申报价格低于38.60元/股被剔除。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02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6,304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630,27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159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4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9%。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1,184.21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53.1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184.21万元。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8年2月5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2月1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8年2月1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8年2月14日(T+1日)在《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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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024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6,304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630,2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8年2月13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8.6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1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6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2月13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2月5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8年2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8年2月22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2月22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74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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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告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8年2月26日(T+4日)在《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2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847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2月13日9:15-11:30,13:00-15:00)将1,847万股“华宝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6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华宝股份”;申购代码为“30074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在2018年2月9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8,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8,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2月9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2月13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2月1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2月14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2月1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8年2月22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2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8年2月23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2018年2月22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2月26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2月26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利群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投资大厦6层

电话:0891-6388291

传真:0891-6388637

联系人:陈聪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电话:0571-87005796、87003331、87903355、87902574

传真:0571-87903733、879037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

附表1:剔除投资者明细

(元/股) (万股)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剔除原因
1池方燃 池方燃 38.65100未交材料
2曹辉进 曹辉进 38.6100未交材料
3陈炽昌 陈炽昌 38.6100未交材料
4程小彦 程小彦 38.6100未交材料
5刁云景 刁云景 38.6100未交材料
6丁利 丁利 38.6100未交材料
7范军伟 范军伟 38.6100未交材料
8顾群 顾群 38.6100未交材料
9郭群 郭群 38.6100未交材料
10郭幼全 郭幼全 38.6100未交材料
11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12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13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14拉萨开发区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拉萨开发区香塘同轩科技有限公司 5100未交材料
15李良 李良 38.6100未交材料
16李涛 李涛 38.6100未交材料
17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18梁桂秋 梁桂秋 38.6100未交材料
19梁洪 梁洪 38.6100未交材料
20廖翠猛 廖翠猛 38.6100未交材料
21林美丽 林美丽 38.6100未交材料
22林晓斌 林晓斌 38.6100未交材料
23刘召贵 刘召贵 38.6100未交材料
24麦淑青 麦淑青 38.6100未交材料
25莫国平 莫国平 38.6100未交材料
26倪信才 倪信才 38.6100未交材料
27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长河优势1号资产管理计划 38.6100未交材料
28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长河价值1号资产管理计划 38.6100未交材料
29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富善汇远量化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 38.6100未交材料
30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富善汇远量化定增资产管理计划 38.6100未交材料
31钱永春 钱永春 38.6100未交材料
32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6号投资基金38.6100未交材料
33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全球视野诺亚专享3号投资基金38.6100未交材料
34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全球视野4期优选基金A号38.6100未交材料
35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1号投资基金 38.6100未交材料
36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37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38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6100未交材料
39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40沈道义 沈道义 38.6100未交材料
41孙慧明 孙慧明 38.6100未交材料
42王鹤鸣 王鹤鸣 38.6100未交材料
43王静 王静 38.6100未交材料
44王文学 王文学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38.6100未交材料
45王长喜 王长喜 38.6100未交材料
46文沛林 文沛林 38.6100未交材料
47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8.6100未交材料
48吴沛强 吴沛强 38.6100未交材料
49项奇 项奇 38.6100未交材料
50徐功荣 徐功荣 38.6100未交材料
51杨林 杨林 38.6100未交材料
52杨燕灵 杨燕灵 38.6100未交材料
53张晨阳 张晨阳 38.6100未交材料
54张德先 张德先 38.6100未交材料
55张丽君 张丽君 38.6100未交材料
56朱德宏 朱德宏 38.6100未交材料
57李永庆 李永庆 38.6100关联关系
58蒋小三 蒋小三 38.6100关联关系
59李国庆 李国庆 38.6100关联关系
60卢先锋 卢先锋 38.6100关联关系
6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8.6100关联关系
62杨柳 杨柳 38.6100关联关系
63叶仙玉 叶仙玉 38.6100关联关系
64张德生 张德生 38.6100关联关系
65张珊珊 张珊珊 38.6100关联关系
66赵关龙 赵关龙 38.6100关联关系
67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8.6100关联关系
68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8.68100高价剔除
69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38.5100低价剔除
70郭小峰 郭小峰 36.8100低价剔除
71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丽水市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38.06100低价剔除
72彭伟 彭伟 33.86100低价剔除
73赵爱平 赵爱平 36.8100低价剔除
74朱昳 朱昳 23.95100低价剔除

附表2:入围投资者明细(入围投资者拟申购价格均为38.60元/股)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数量(万股)
1艾萍 艾萍 100
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100
4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00
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00
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产品 100
7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00
8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00
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00
10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产品 100
1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00
12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产品 100
1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0
14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万能产品 100
1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万能产品 100
1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 —共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0
17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稳健型投资组合 100
18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0
1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共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六期)100
20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0
2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2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100
22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0
2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100
24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00
25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盛世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100
26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27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28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29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30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一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31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二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32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33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2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00
34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35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0
36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100
37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38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39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40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100
41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42安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冠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43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国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
44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0
45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46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47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100
48安徽润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润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
49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0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