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⑴、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含 4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⑵、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年(含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⑷、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⑸、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⑹、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⑺、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⑻、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⑼、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⑽、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⑾、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⑿、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⑵、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⑶、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⑷、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⑸、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⑹、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由董事长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第1、2、3、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1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现行规定,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规定的关于不允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1、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具体挂牌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次债券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
■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期末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末主要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39,101.31万元、3,448,495.02万元和3,757,897.18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
从资产结构看,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32%、93.91%和95.10%。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比重较高的特点是由公司所在的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决定的。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期末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末主要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878,831.24万元、2,923,069.31万元和3,210,229.53万元。发行人负债规模逐年增大,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带动其预收款项余额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是因为发行人除依靠销售回款外,还主要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手段满足项目建设开发的资金需求。
发行人负债结构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61%、60.89%和37.43%,最近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比例占总负债比例大幅下降,主要是部分公司债将于2018年到期,使得其部分应付债券转记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0,552.84万元、-220,953.29万元和123,782.28万元,呈正负波动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为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每年投入项目开发的现金支出较多;同时,为保持可持续发展,公司择机进行了土地购置,增加土地储备。从行业特点来看,房地产项目开发从取得土地到最终实现交付所需时间较长,导致了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随着项目开发和销售呈现一定的波动。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530.27、-13,159.38万元和1,195.2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投资收益取得的现金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上述科目取得的现金金额较小;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由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小,而投资及购建固定资产等流出的现金相对较大,进而导致公司2015年和2016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8,970.77万元、436,237.53万元和-233,592.87万元。报告期内为加快现有项目的开发投资及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积极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2017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随着2017年以来国家房地产政策趋紧,公司主动收缩自身融资规模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3.16、2.83和1.78,流动比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48、0.53和0.27,主要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存货比例较大。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整个建设周期内需要投入大量资产,进行土地储备和开发建设,因此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大。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03%、84.76%和85.4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房地产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房地产行业产品开发周期长,需要充分运用财务杠杆。
(3)利息保障倍数
2015年和2016年度,发行人EBIT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36倍和0.17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49倍和0.22倍。最近两年利息保障倍数逐年降低,一方面由于公司近年来融资规模增长致使利息支出相应增加,另一方面则是公司部分项目所处区域周边地产供应规模较大,导致项目价格提升幅度有限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0,217.63万元、353,124.89万元和291,032.60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和物业管理等,其中又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最为突出,最近两年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52%和94.62%。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天津地区,反映出天津地区市场的核心地位。最近两年,发行人在天津地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00.00%和99.99%。未来随着发行人稳步拓展津外地区项目,津外项目结算收入持续增长,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
6、盈利能力可持续性分析
结合公司报告期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持积极正面的态度。公司将会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提升经营质量、管理效率和专业能力
公司持续关注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合理调整产品的形态,采取加快项目实体建设速度,加大营销推介力度,缩短项目资金周期,严格控制成本,深入进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等应对措施,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在设计、工程质量、运营、客服、物业等业务流程进行完善、优化,有效降低各层面的风险。
(2)充分利用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土地拓展资金需求、每月销售回款金额及变动情况,提前做好资金来源及使用规划,充分挖掘、利用公司内外部融资渠道,特别是利用好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适时采用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有效的再融资手段,保障公司资金需求。
(3)完善健全公司治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决策体系、经营目标、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独立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非经理层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作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4)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根据行业情况、区域位置、经营环境,制定并完善新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一方面实现公司对员工的激励约束,促使形成良好的人员流动和员工晋升机制;另一方面吸引和录用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
同时注重职业培训,夯实专业岗位人才综合能力,提高公司专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管理素质、提高团队合作精神。
公司管理层拥有丰富的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且下属子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项目运作经验,并在市场上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近年来公司对客户进行了更深刻的研究,深入实施客户细分战略,加快产品品类化进程,发挥专业化优势,通过更精确的细分定位,更有效地满足了客户需求,这使得公司产品获得了一定的专业化溢价。未来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前置理念,强化目标成本管理,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率的稳定和增长,从而进一步确保盈利能力的持续稳步提高。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或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和公司因自身房地产业务开发为购房业主提供的按揭担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
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向
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申请
授信敞口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泰公司)。
●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公司为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向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敞口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凯泰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由于凯泰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未要求凯泰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16,289.95万元的59.41%;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16,289.95万元的110.02%。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凯泰公司向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敞口,由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该笔担保还需提请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1009号
2.3 法定代表人:金静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6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构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轻工材料、建筑机械、电器设备、建筑设备、电梯、中央空调、锅炉批发。(国家有专项经营规定按规定执行)
2.7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8被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凯泰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486.49万元,负债总额31,104.7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7,381.72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93.02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被担保人凯泰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007.16万元,负债总额25,464.05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7,543.11万元,1-9月份实现净利润161.39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3.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2 担保期限:自放款日起1年;
3.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凯泰公司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专门从事公司自有开发项目的物资供应,公司章程规定不对外经营业务、投资及担保事项。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即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因此,审议同意为被担保人向天津农商银行和平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敞口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0万元),期限1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7,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16,289.95万元的59.41%;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416,289.95万元的110.0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8-013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日 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日
至2018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九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杨新喆、丁艳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