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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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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618,112,807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5,944,560股的55.991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1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本公司前身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申万宏源股份总数为6,715,760,000股,依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申万宏源发行8,140,984,977股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申万宏源股份总数变更为14,856,744,977股。依据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时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2016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4,856,744,9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3.50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7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56,605,718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变更情况如下:

(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82号)核准,公司向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四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479,338,842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8年1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535,944,560股。

截至目前,公司限售股份为15,125,938,174股,占总股份的67.1192%。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①所持限售股份增加原因为公司于2016年7月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②西藏大衍投资有限公司自2014年7月29日持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2月1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2,618,112,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91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位,限售股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流通股份。未来期间,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申万宏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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