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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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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8—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傅健杰先生,公司董事徐文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杨庆忠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陈新生先生(以下简称“拟减持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207,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拟减持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207,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0月25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拟减持人仍可减持的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拟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拟减持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公告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