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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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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长江证券大厦五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1人,代表股份3,110,121,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463%,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1,558,309,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81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547,790,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2,562,331,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948,693,321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161,428,145股,意见如下:

同意:2,161,132,233股

占99.9863%

反对:292,812股

占0.0135%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21,660,288股,意见如下:

同意:1,321,364,376股

占99.9776%

反对:292,812股

占0.0222%

弃权:3,100股

占0.0002%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839,767,857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270,353,609股,意见如下:

同意:2,270,057,697股

占99.9870%

反对:292,812股

占0.0129%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58,3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558,013,510股

占99.9810%

反对:292,812股

占0.0188%

弃权:3,100股

占0.0002%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0,121,466股,意见如下:

同意:3,109,825,554股

占99.9905%

反对:292,812股

占0.0094%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58,3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558,013,510股

占99.9810%

反对:292,812股

占0.0188%

弃权:3,100股

占0.0002%

4.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47,200,000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62,921,466股,意见如下:

同意:2,862,625,554股

占99.9897%

反对:292,812股

占0.0102%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11,1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310,813,510股

占99.9774%

反对:292,812股

占0.0223%

弃权3,100股

占0.0002%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0,121,466股,意见如下:

同意:3,109,825,554股

占99.9905%

反对:292,812股

占0.0094%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58,3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558,013,510股

占99.9810%

反对:292,812股

占0.0188%

弃权:3,100股

占0.0002%

(三)《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0,121,466 股,意见如下:

同意:3,109,825,554股

占99.9905%

反对:277,512股

占0.0089%

弃权:18,400股

占0.000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58,3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558,013,510股

占99.9810%

反对:277,512股

占0.0178%

弃权:18,400股

占0.0012%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110,121,466股,意见如下:

同意:3,109,825,554股

占99.9905%

反对:292,812股

占0.0094%

弃权:3,1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58,309,4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558,013,510股

占99.9810%

反对:292,812股

占0.0188%

弃权:3,100股

占0.0002%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王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