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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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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436%)的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4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1、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承诺

(1)如在锁定期满后,广东科创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广东科创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广东科创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00%。

(4)广东科创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有不确定性,广东科创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多重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