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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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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27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联通”)独立董事冯士栋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 征集人冯士栋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冯士栋先生, 61岁。冯先生于1982年01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07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冯先生曾担任国投煤炭公司总经理,国投电力公司总经理,国投华靖电力股份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职务。现退休。

2.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 冯士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创造力和长远竞争力。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30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会议议案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8年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8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27日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至本公告指定的地址,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收件人:中国联通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59179 及 021-615851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冯士栋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士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2018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