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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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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7,369,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5号)文件核准,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并于201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0,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艾铁茂、艾铁领、谢志钦、谢志元、谢志礼、谢志杰、谢志安、谢志超、王磊等十四名自然人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47,369,500股,将于2018年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0万股。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000万股。转增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0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其亲属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谢志钦、艾铁领、艾铁茂、谢志安、王磊、谢志礼、谢志超、谢志杰、谢志元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银龙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谢志峰、谢志礼承诺: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3.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谢铁桥、谢志峰、谢铁根、谢志礼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银龙股份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时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6. 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承诺:

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谢铁桥、谢铁根和谢志峰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谢铁桥、谢铁根和谢志峰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和谢志峰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银龙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后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后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7,369,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