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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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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5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5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84183333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http://www.guodu.com

(6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6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6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6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6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联系人: 王雪筠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6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6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联系人: 罗艺琳

电话: 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6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zq.com.cn

(6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6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岑妹妹

电话: 027-876170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 95391

网址: http://www.tfzq.com/

(70)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联系人: 闫勇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网址: www.lj-bank.com

(71)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电话: 0773-3810130

传真: 0773-38516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299

网址: www.guilinbank.com.cn

(72)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法定代表人: 陈大林

联系人: 李昕雅

电话: 027-87139129

传真: 027-87135931

客户服务电话: (湖北)96599(全国)400-85-96599

网址: http://www.hubeibank.cn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林佳璐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军工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把握中国军工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军工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产的80%;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策略等。

三、股票投资策略

1、军工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管理人界定,军工主题包括:航天装备、航空装备及其他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相关领域,具体如下:

1)航天装备:包括航天制造及发射、卫星导航及应用、导弹及战略武器等相关产业的个股;

2)航空装备:包括军用航空、通用航空、民用航空及大飞机、航空配件等相关产业的个股;

3)海洋装备:包括军用舰艇、海上安全及预警装备等相关产业的个股;

4)陆上装备:包括陆军机械化装备、单兵装备、配件及服务等相关产业个股;

5)电子信息安全:包括电子电气设备、网络安全、通信安全等相关产业个股;

6)新材料:包括军工新材料,核心高端基础材料等相关产业个股;

7)民参军主题:包括各类有潜力从民用产品进入军用产品的相关产业个股。

8)其他安全:其他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领域。

对于以上领域界定之外的其他行业,如果其中某些细分行业符合军工主题的定义,本基金也可以酌情将其纳入军工主题的范围。

2、股票筛选策略

本基金对于以上方向领域所界定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公司基本状况分析、股票估值分析进行个股精选。

1) 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状况分析

将重点关注:国家投入力度、成长空间、业绩成长性、技术密集、附加值、资产整合空间等因素,主要通过分析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线发展空间、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行业整合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寻找确定性最大、能充分受益于未来军工黄金发展期的个股,构建投资股票池。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持续经营力、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票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力求稳健的投资收益。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六、融资交易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融资交易的杠杆作用,在符合融资交易各项法规要求及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放大投资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的资产主要投资于军工主题的股票,基金持有的军工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中证军工指数反映沪深两市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由十大军工集团控股的且主营业务与军工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主营业务为军工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指数样本,故以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为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准确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除内蒙一机(600967)的发行主体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内蒙古证监局于2017年7月7日发布公告称,因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对该公司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的成立信息;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十三)基金转换”、“(十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

6、在“八、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7、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8、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