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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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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兴业信托-天通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详见 2016年12月 21日、2017年1月17日的公司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2月2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

截至 2017年2月23日,“兴业信托-天通股份 1 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买入天通股份股票共计8,950,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0,054,328.13元(详见2017年2月24日的公司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业信托-天通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变更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兴业信托-天通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的24个月。在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兴业信托-天通股份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完成并由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17年2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该锁定期即将届满。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资金来源发生变化、持有人名单发生变化等。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本员工持股计划若存续期未延长,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若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