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在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二楼四号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2月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募集资金项目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4,063.1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4,063.15万元。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8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邱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募集资金项目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4,063.1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4,063.15万元。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创高新”)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063.1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2017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大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17,14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012,43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8.04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817,14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1,793,388,577.00元,该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环验字(2017)01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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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可能根据自有或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项目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063.15万元。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审批程序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验字(2017)011421号);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1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2000922, 发证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8-1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增持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5、本次增持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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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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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后续增持计划:
国创集团计划于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视二级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增持,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 国创集团承诺国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 国创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